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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25年烟气处理系统技改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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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新疆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新疆
源发布时间: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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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2025年烟气处理系统技改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以《双河经开备(2024)28(项目代码:2412-660591-04-0************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2025年烟气处理系统技改项目

2、项目地点:新疆双河市荆楚工业园区迎宾路17号。

3、项目规模:为产能500t/d的浮法玻璃生产线,增设一套烟气处理系统,对原烟气处理系统进行技术改造,烟气排放量标况 130000Nm?/h。

4、主要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两大部分,分别为:一、原有环保系统冷修改造升级;二、新建一套环保系统。原有环保系统冷修改造升级后,需满足长期连续稳定达标运行,同时适应当地冬夏两季不同工况。新建环保系统能保证长期稳定达标稳定运行。提供满足环保系统正常运行及使用性能所需的全部设备设施、系统(含支吊装置)、计量监控仪器仪表、DCS系统、防腐保温及相关改造等的深化设计、供货、设备安装、调试(含相关试验)、168小时试运行、人员培训等。项目范围内货物及拆除物的装卸、转运(含1公里以内的)。

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环保设备供货带安装项目,承包人负责项目深化设计、设备供货、设备安装、调试,以本烟气处理系统实现正常达标排放为目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其中:

1)深化设计部分: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深化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服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

2)采购(甲供材料除外)及施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确认的范围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和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竣工试验、竣工验收、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同时包含项目前期及竣工涉及的所有报批报建及其他所有工作等。

6、本项目投资金额:约2900万元。

7、工期要求:122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8、质量目标:

1)深化设计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确保烟气排放标准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3-2022),其中:氮氧化物<300mg/m?、二氧化硫<100mg/m?、颗粒物<20mg/m?。

2)采购质量要求:项目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设计质量要求、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烟气排放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3-2022)、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其中:氮氧化物<300mg/m?、二氧化硫<100mg/m?、颗粒物<20mg/m?;确保通过环保验收。

9、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等相关安全规范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设计负责人要求:

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类或环保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施工人员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③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类或环保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提供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和施工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2024年9月以来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分公司缴纳有效。(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1、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投标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限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217日至202522817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31109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雄风路91号市民之家三楼)开标二厅组织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当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5217日。

九、评标、定标办法

1、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双河市荆楚工业园区迎宾路17号 

联系人:刘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

联系人:李超、唐颖

联系电话:******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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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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