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山明渠河口湿地污水处理厂(辉山明渠河口湿地水质改善及景观建设)运行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4-210100-08786 二、项目名称:辉山明渠河口湿地污水处理厂(辉山明渠河口湿地水质改善及景观建设)运行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辉山明渠河口湿地污水处理厂(辉山明渠河口湿地水质改善及景观建设)运行费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5号(109-5号)1802室
中标(成交)金额:2,785,680(元)
评审总得分:9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辉山明渠河口湿地污水处理厂(辉山明渠河口湿地水质改善及景观建设)运行费
服务类
名称:辉山明渠河口湿地污水处理厂(辉山明渠河口湿地水质改善及景观建设)运行费(C******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1、辉山明渠河口湿地水质改善及景观建设工程处理规模为3万吨/日,处理工艺为预处理与人工湿地组合系统,出水水质COD≤40mg/L,占地面积5.6公顷。
全权委托辉山明渠河口湿地水质改善及景观建设工程的日常运营管理,主要包括:
1)为辉山明渠河口湿地工程配置合格的操作、维修人员,保证辉山明渠河口湿地工程的正常运行和湿地景观效果。
2)为辉山明渠河口湿地工程提供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看护及保养,保证辉山明渠河口湿地工程设备、设施完好。
3)全面负责辉山明渠河口湿地工程的安全生产、防洪防汛;负责甲方委托看护的其它设施和物品的存放安全。
2、运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采购人有权利根据财政立项情况或市局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在2024年12月31日后终止本项目,中标方不得因此追究采购人任何责任。终止项目前,采购人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方。
服务要求:1.采购要求包括运营管理(运营期间缴纳电费;保障至少12名包括管理及操作人员在内的运行人员;完成运行日志、维修记录、监测记录等日常工作并提交运行报告;完善并执行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完成风险管控及防护措施等)、设备设施及景观维修维护(完成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日常保养、异常维护及设备更换;保障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日常运维工作;对厂区内所有绿化植物及水生植物进行日常维)、人工湿地养护管理(对人工湿地植物补种与养护;完成冬季保温及春季植物收割清运处置工作)、水质水量保障(水样检测及在线监测设备全年进行运营管理工作)。2.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政策及要求。3.满足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要求。4.标的交付地点为沈阳市。 5.保证服务质量,严格守信,高效守时。6.根据合同要求,运行达标无事故并通过专家验收。7. 无其他技术及服务等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采购人有权利根据财政立项情况或市局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在2024年12月31日后终止本项目,中标方不得因此追究采购人任何责任。终止项目前,采购人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方。
服务标准:根据合同要求,运行达标无事故并通过专家验收。
验收程序、验收报告: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时间:本项目服务期满后进行项目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康利荥、李馨、黄劲松、薛宇、郝桂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辉山明渠河口湿地污水处理厂(辉山明渠河口湿地水质改善及景观建设)运行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00万元以下1.05%;100-500万元0.56%。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0,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杰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辉山明渠河口湿地污水处理厂(辉山明渠河口湿地水质改善及景观建设)运行费9.4终版.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辉山明渠河口湿地污水处理厂(辉山明渠河口湿地水质改善及景观建设)运行费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jpg
|